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室外探伤项目自贡厂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1月11日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工业X、γ射线室外探伤项目(自贡厂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环评批复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我公司在自贡市自流井区黄桷坪路150号公司厂区重装工段车间使用1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和1台75Seγ射线探伤机开展室外探伤项目,以上2台Y射线探伤机所使用密封放射源均属于Ⅱ类放射源,并且只开展室外探伤,不涉及野外探伤项目,不存在同时使用2台γ射线探伤机的情况,2台γ射线探伤机年最大曝光时间共为50小时;蛇形管车间RTV-4(原103车间):新增使用1台MG-325型工业电视开展探伤项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年最大曝光时间为8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于2012年6月编制完成,2012年12月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批[2012]754号”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3年2月完成调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按设计方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实际总投资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35.90%。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经现场核查,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本项目建设满足了环评报告表中各项屏蔽防护要求,设置有防护铅房、防护铅板和钢制筒体、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门灯连锁装置和紧急止动装置等。
我公司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委员会,配备了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计、铅防护用品等辐射防护用品。制定了相应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按《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的要求,规章制度进行了上墙。辐射工作场所实行了监督区和控制区的两区分化管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屏蔽效果
本项目运行监测结果表明,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X-γ射线在各验收监测点位监测值符合验收相关标准要求;项目所致职业人员及公众的年有效剂量满足验收相关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运行期不会造成不良环境影响。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符合“三同时”要求,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影响报蛋表及批复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均满足要求,辐射安全防护措施配置齐全,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境影响监测结果满足相应验收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公司应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防止运行故障的发生。杜绝射线泄露、公众及操作人员被误照射等事故发生。
2.公司应在本项目放射源更换和转移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加强放射源的实体保卫工作,确保放射源的安全。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参加验收人员的基本信息见附件1.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室外探伤项目(自贡厂区)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组名单签到表》
附件1.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室外探伤项目(自贡厂区)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组名单签到表》
附件2.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室外探伤项目(自贡厂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3.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室外探伤项目(自贡基地)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附件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